2023年苏州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 日期:2023-05-0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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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全市4家基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计17人,具体职位、人数及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招录法院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4.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及其它要求(见附件);

7.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21.43.192.253:8053/),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9日8时至2023年5月15日8时。

3.资格审查:各招录法院于2023年 5月15日至 5月24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速录技能资格审查(速录技能资格审查由各招录法院视情组织)。

五、考试

1.考试拟定于2023年6月上旬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省法院及各招聘法院网站。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听打二段录音,每段时长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00字/分钟、14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录用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各招录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录法院分别与拟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达到江苏法院初级书记员标准,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录用的递补和调剂

1.对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省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用人法院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2.具备面试资格,但未被报考法院录取的应聘人员,可以向未招满的法院申请调剂,经省法院批准后,参加调剂后法院的面试。

九、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它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法院、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苏州法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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