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 日期:2023-02-1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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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5. 苏州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2023年2月17日16: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送至邮箱:xcfyzzb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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